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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

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

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2/2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5/1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巿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一號(科技生活館)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四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四年度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4).一○四年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健全營運計畫執行狀況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擬修訂公司章程案。(2).擬以擇一或搭配之方式分次或同時辦理以詢價圈購方式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私募普通股、私募甲種記名式特別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3/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5/18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假新竹巿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一號(科技生活館),召開本公司一○五年股東常會。(2)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五年三月二十日起至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一○五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一○五年三月十八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 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參加集保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3)本公司國內可轉換公司債,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於上述普通股停止過戶期間停止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4)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 :02-23816288)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及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以公告方式為之。(5)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書面資料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研發二路十八號),並副知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6)本次股東會紀念品,不予發放。(7)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8)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9)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民國一○五年三月十一日至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前,將提案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新竹市科學園區研發二路十八號財務部收【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10)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11)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b)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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